| 对温家宝在这次地震中的表现,我想不用我多说,他的温情他的仁爱他的人性,已经非常自然而决非作秀地深刻展示在了全国公民面前。
人们说他是“平民总理”,应该是不错的。去年他之所以就我校挥笔批示,原因还是他内心深处的“平民情结”。
媒体最近不断报道温家宝的行踪,和他面对灾难的感人形象。其中有一个细节,让许多人感动:在第一次去灾区的时候,突然遇到一群解放军战士太着一个刚刚从废墟中挖出的小女孩,温家宝赶紧让到一边。这个小小的“让路”,使无数中国人感动。昨天的报纸上还专门报道:“被总理让路的女孩”。
我也很感动,但我认为这份感动不可夸大。
温家宝的这个让路,之所以让人感动,是因为它是总理,却为一个小女孩让路。其实,当时现场为这小女孩让路的人还有很多很多,比如陪同温家宝的其他官员,比如抢救现场的解放军及武警官兵、消防队员、志愿者,比如当地的灾民等等。可是,他们同样让了路,怎么没有被媒体宣传,没有被人们感动呢?
原因很简单,他们不是总理。
问题便来了:为什么总理给小女孩让路就那么令人感动呢?难道他这一举动有什么特别的吗?
不是。我想温家宝也不会觉得自己让路有什么令人肃然起敬的。无非就是对生命的敬畏。面对一个即将逝去的生命,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,都会为抢救这个生命而作出能够作出的贡献--大到大夫的临床抢救,小到路上行人的让路。
同样一件普通的事,一般人做了也就做了,可是因为是总理做的,便显出了非同寻常的意义,需要报纸电视大肆渲染。
我说,对温家宝的这份感动是应该,但不可夸大。
感动,不是因为他是总理,而是他对弱小而普通生命的尊重。
其他为这小女孩让路的人,也应该被我们感动,因为他们同样尊重这弱小而普通的生命。
这小女孩的生命虽然弱小而且普通,但同其他生命一样富有尊严,同样不可忽略。
和当时在场的所有为小女孩让路的人一样,温家宝做了他应该做的,做了应该做的固然应该受到尊敬,但没有必要过分“感动”。
由媒体对温家宝让路的宣传和一些人夸张的感动,我想到了类似的一些现象:比如“植树”,每年公民植树的不少,但少有宣传,因为这是公民的义务,可是领导人植树则媒体头条宣传,还配以图片,虽然可能只是在别人已经弄好的树苗上培培土浇浇水而已。又比如这次为灾区捐款,无数普通的老百姓尽自己所能献爱心,这是应该的,可是媒体重点宣传的大多是某某领导带头捐出了自己的工资之类,媒体上也有老百姓的捐款的报道,但那只是背景,属于“群众演员”;还比如……算了,不说了,不用我继续“比如”吧!
写到这里,我又想到“感谢政府”这四个字。的确,在这次抗震救灾中,各级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,“以人为本”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位置,无数废墟中的人正是在政府的帮助下,得以生还,所以大家感谢政府,是可以理解的。大家被政府所感动,也是可以理解。
但是,我还是要说,这里的感动,不可夸大。
根本的问题,还是要摆正人民和政府的关系。过多的理论我不多说了,我只想转述前几年温家宝面对百姓感谢政府时说过的话。
2006年2月7日上午,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小礼堂主持召开座谈会,征求企业界人士和基层群众代表的意见。河北省藁城市南孟镇南孟村村支部书记冯志华最后一个发言。发言完毕,冯志华站起来,激动地对温家宝说:“借此机会,我代表广大农民兄弟向总理当面表示感谢!”温家宝连忙摆手:快坐!快坐!接着,温家宝诚恳地说:“刚才,农民代表冯志华说到感谢,我听后心里感到很不安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,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,我们应该对人民负责。我们做得对的、干得好的,那是我们履行职责,应该做的。我们做得不好的、不对的,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,修正错误,改进工作。”(2006年2月9日新华网)
关于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“感谢”,温总理已经不止一次来“纠正”了。在2005年11月26日,温家宝总理在哈尔滨市民杜继亮家,告诉他们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保证居民用水。杜继亮的大女儿说:“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,社会秩序也很好。谢谢党和政府,把群众放在心里。”温家宝听后意味深长地说:“你这话要倒过来说,应该是党和政府谢谢你们,谢谢群众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”
于“感动总理”“感谢政府”,还需要我多说吗?我想不需要了。但在这个帖子的最后,我还是想重复一遍温家宝的话--
“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,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,我们应该对人民负责。我们做得对的、干得好的,那是我们履行职责,应该做的。我们做得不好的、不对的,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,修正错误,改进工作。”
“你这话要倒过来说,应该是党和政府谢谢你们,谢谢群众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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